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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雜談
搣時潘嘅問題出喺邊?
搣時潘係喺香港嘅personal brand之中,一個好有趣嘅例子。她前幾年開始成名,由經營補習社轉行成為「網紅」/KOL,其中一環收入來源似乎係透過網上販賣性感照片。
早幾日她出咗事。
據講Miss Pun應邀到一間酒店同一名騷擾佢嘅狂迷會面,期間做咗啲疑似係凌辱呢位疑似弱智和藍絲的狂迷嘅行為,滅時潘隨後被捕同被控「破壞公眾體統罪」。
Miss Pun因此事惹來多方抨擊,我想喺度講一講Miss Pun作為一個personal brand有啲咩問題。
Social norm使然,老師同性感網紅呢兩個形象有矛盾
不如我地問下自己一個問題:
「點我地唔鍾意林作?」
「點解我地唔鍾意法律超人謝偉俊?」
In林作嘅case,律師嘅專業形象,同「離經叛道」、「語出驚人誓不休」嘅譁眾取寵風格有違和。
In謝偉俊嘅case,超人嘅滑稽形象亦同律師形象有衝突。
即使林作依家已經不再做律師,就算係做保險和做補習天王,都需要比人可信感覺(credibility)、專業同合理嘅感覺(proessionalism同reasonableness)。
口出狂言,唔會比人感覺你有以上特質。
呢啲暗黑marketing可以令你變成城中熱話,令你出名,但對你生意幫助可能好細,因為暗黑marketing,未必能夠令客戶信任你。
(另,根據林作Facebook所講,真係有班人好buy佢,佢生意真係有因為西裝事件提升,當然絕對唔能夠排除佢係刻意製造話題,令人留意,亦唔可以話 no publicity is bad publicity 呢句說話係冇道理,都係個句,你有冇比人笑同比人鬧嘅勇氣,要有強心臟,你先好用暗黑marketing。)